*後加*感謝樓主善用編輯系統
請問當時人有冇卡住/被卡?
fungfung123 發表於 2012-6-28 11:27
吾係管理員5回得?
係你冇跟格式
人地提醒你都有錯?
仲要比你叫唔好搭嘴
佢好聲好氣同你講
又有講多謝合作又咩
你想投訴Admin並不代表可以任意妄為
admin既壓力大到超出你想象
又吾係殺人放火
減下壓洗5洗係又投訴 吾係又投訴?
1.1 發表純表情帖、過於空范、過於精簡 、自己回覆自己、
文不對題的主題/回覆(針對回復不算離題)或無意義,誤導性內容
(eg: gd,XD,cc,thx,nice,3Q,推,thanks,+1,5,55,gj,yea )
在[遊戲伺服器職位申請]中,如果是自己的POST,可以每10日推一次POST
背景同色的字當無字處理
點評違規處理方法:
普通情況:由管理人員刪除
嚴重情況(例如每個回復點評都是犯1.1):刪除+禁言1-3天
非點評違規處理方法:
第一次處罰:扣10-50TDP
第二次處罰:扣50-100TDP
第三次處罰:禁言三天+扣150TDP
第四次處罰:永久禁止訪問論壇
skybutter 發表於 2012-6-28 13:56
樓主兄.... 你有2張死圖呀.... 可唔可以整整先 你試下用編輯 then 上傳番果2張死圖啦 唔好用網頁果個方法 另外 樓主 你係幫人投訴??
KeroKero 發表於 2012-6-28 16:01
L 06/23/2012 - 12:34:49: alvinlai : "i will car you again :)"
其實係alvinlai car 人,HotShotGG 就teleport佢
fungfung123 發表於 2012-6-28 21:10
當事人未作出任何投訴
第1:可能佢當hotshootgg玩下,原諒佢
第2:當事人跟本沒有投訴呢個念頭
佢亂傳人係錯
但只係錯在一時
無謂搞大件事啦
法律不外乎於人情
大家玩cs1.6都係想求下樂姐
洗乜搞到咁僵
你我都吾Happy la
何必呢~
Kerokero: L 06/23/2012 - 12:34:49: alvinlai : "i will car you again :)"
其實係alvinlai car 人,HotShotGG 就teleport佢
0 分重作
BigBoy 發表於 2012-6-28 21:59
咁你都離題啦?
已交給 ds811888, p1356ar247, Xman1234, YuSanG, peterkawp, 小毛見大毛, skyb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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