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Death

標題: 今日,小弟有事與大家商討 [打印本頁]

作者: Kamil    時間: 2013-1-18 13:43:25     標題: 今日,小弟有事與大家商討

本帖最後由 Kamil 於 2013-1-18 13:47 編輯

Fight-Hand Gun
算不算不雅名稱
根據小弟的英文能力
Fight=打
Hand=手
Gun=槍

原因今天有一名玩家說這個不是不雅名稱
作者: ComeOn    時間: 2013-1-18 13:59:16

不是            
作者: 最愛還是你~    時間: 2013-1-18 14:13:40

我可能敏感左少少,
我覺得系18+名
作者: 超級FATMAN人    時間: 2013-1-18 15:14:14

打手槍呢家野人知常情! 所以冇咩問題我覺得
作者: Kamil    時間: 2013-1-18 15:26:41

超級FATMAN人 發表於 2013-1-18 15:14
打手槍呢家野人知常情! 所以冇咩問題我覺得

仲有
5月01日
619事件
作者: Melancholy    時間: 2013-1-18 16:04:26

超級FATMAN人 發表於 2013-1-18 15:14
打手槍呢家野人知常情! 所以冇咩問題我覺得

same logic : 粗口呢家野人知常情! 更加是文化的一種 所以冇咩問題我覺得
same logic : 18禁呢家野人知常情! 所以冇咩問題我覺得
作者: YuSanG:D    時間: 2013-1-18 17:09:44

人之常情根本只係一個藉口
唔通話貪錢係人之常情就應該去打劫銀行?
重點根本唔係E個名係唔係不雅
而係點解佢要改E個名
作者: p1356ar247    時間: 2013-1-18 17:34:1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超級FATMAN人    時間: 2013-1-18 17:38:09

YuSanG:D 發表於 2013-1-18 17:09
人之常情根本只係一個藉口
唔通話貪錢係人之常情就應該去打劫銀行?
重點根本唔係E個名係唔係不雅

兩者跟本唔可以拉埋黎講!

作者: 最愛還是你~    時間: 2013-1-18 20:03:04

p1356ar247 發表於 2013-1-18 17:34
粗口和「性」的確是離不開人類。

但是你不會在街上一邊講粗口一邊打手槍?

你個例子我笑左
但是你不會在街上一邊講粗口一邊打手槍?


作者: 我只是Player    時間: 2013-1-18 21:20:49

google話我知唔係
鬥爭手槍械
作者: Melancholy    時間: 2013-1-18 21:24:44

p1356ar247 發表於 2013-1-18 17:34
粗口和「性」的確是離不開人類。

但是你不會在街上一邊講粗口一邊打手槍?


不要說羞恥觀, 我覺得他們就連正常價值觀都要重新認識
作者: YuSanG:D    時間: 2013-1-18 22:04:51

超級FATMAN人 發表於 2013-1-18 17:38
兩者跟本唔可以拉埋黎講!

我只係舉個例
人之常情根本只係人容許自己違規既藉口
食色性也
貪食,貪食,每個人都會有,但係點解人類唔會好似動物咁,隨地交配,互相獵食?
就係因為我地高一層,思考能力高,有群體,識得規管自己
如果你話自己咁做係人之常情
咁同一隻狗急屎就屙係地下有咩分別?
作者: 超級FATMAN人    時間: 2013-1-19 00:06:26

YuSanG:D 發表於 2013-1-18 22:04
我只係舉個例
人之常情根本只係人容許自己違規既藉口
食色性也

其實如果唔係有法律既話人們係唔會自律!
作者: Melancholy    時間: 2013-1-19 12:05:01

超級FATMAN人 發表於 2013-1-19 00:06
其實如果唔係有法律既話人們係唔會自律!

所以TheDeath都有佢自己既規則, 大家都要守規則 自律
而唔係用「人知常情」依個垃圾藉口幫自己解釋唔係違規

你早入TD過我 我以上所講既野根本係基本中既基本
唔該.. 請你成熟小小 可以嗎?
作者: 超級FATMAN人    時間: 2013-1-19 14:54:13

Melancholy 發表於 2013-1-19 12:05
所以TheDeath都有佢自己既規則, 大家都要守規則 自律
而唔係用「人知常情」依個垃圾藉口幫自己解釋唔係違 ...

你好似誤解左我個人知常情!
我只係話打手槍係人知常情
跟住個句只不過係我既意見!
兩這唔可以睇齊~
作者: KeroKero    時間: 2013-1-19 15:22:18

超級FATMAN人 發表於 2013-1-19 14:54
你好似誤解左我個人知常情!
我只係話打手槍係人知常情
跟住個句只不過係我既意見!

其實睇左成個post,
真係唔明你想表達緊咩,想用咩point反駁,
跟本成件事係講緊你既意見問題
作者: 超級FATMAN人    時間: 2013-1-19 15:41:15

KeroKero 發表於 2013-1-19 15:22
其實睇左成個post,
真係唔明你想表達緊咩,想用咩point反駁,
跟本成件事係講緊你既意見問題

沒錯 就是表達自己意見~!
作者: KM._.    時間: 2013-1-19 15:56:57

我會Warn佢
我認為系
作者: YuSanG:D    時間: 2013-1-19 18:00:45

Melancholy 發表於 2013-1-19 12:05
所以TheDeath都有佢自己既規則, 大家都要守規則 自律
而唔係用「人知常情」依個垃圾藉口幫自己解釋唔係違 ...

重點係佢將自己既諗法無限放大
自己認為冇問題就得
作者: KeroKero    時間: 2013-1-19 18:16:44

超級FATMAN人 發表於 2013-1-19 15:41
沒錯 就是表達自己意見~!

其實呢家D人就係批評你既意見有咩問題,
所以我唔明你真正想表達咩
作者: Melancholy    時間: 2013-1-19 18:37:25

Fight-Hand Gun
算不算不雅名稱

根據小弟的英文能力
Fight=打
Hand=手
Gun=槍

原因今天有一名玩家說這個不是不雅名稱

哦.. 我終於知道你想表達d乜野啦..
你想講「打手槍係人知常情」不過呢就唔好意思, 樓主已經o系#1已經講得好清楚此post既意義係乜..依加唔係講緊"「打手槍」有冇問題"  我地全部人係講緊 "算不算不雅名稱"
你講d野根本就唔make sense, 其實我覺得你根本一開始就錯左 之後不斷搵藉口搵藉口


作者: Pride    時間: 2013-1-19 18:53:39

Melancholy 發表於 2013-1-19 18:37
哦.. 我終於知道你想表達d乜野啦..
你想講「打手槍係人知常情」不過呢就唔好意思, 樓主已經o系#1已經講得 ...

因人而異姐...

人地可能表達方式出現問題姐
作者: BuGaTti.VeyRon    時間: 2013-1-19 20:13:23

不会要封号吧
作者: wl2462029    時間: 2013-1-19 20:31:46

其實E個吹水區開黎都係吹下水姐..
作者: Prokwan    時間: 2013-1-19 22:15:27

話吾定佢原意係 戰鬥-手槍 始終fight 後有個符號分格
作者: JLM    時間: 2013-1-19 22:38:21

To Fatman
你在三樓中的回覆是
打手槍呢家野人知常情! 所以冇咩問題我覺得

打手槍呢家野人知常情=個人意見
所以冇咩問題我覺得=已經回應了樓主此名字算不算不良名稱

沒錯你表達你的意見是好的
你向大家表示你對於這個名字的個人判斷方法都是正確的

但是你在#16回應火神鳥你只是表達自己的意見好像有少許
誤導性吧?

作者: Melancholy    時間: 2013-1-19 23:30:19

本帖最後由 Melancholy 於 2013-1-19 23:31 編輯
JLM 發表於 2013-1-19 22:38
To Fatman
你在三樓中的回覆是


佢覺得因為「人知常情」 所以 「冇咩問題」
簡單d講句 " Fight-Hand Gun依個名「冇咩問題」因為係「人知常情」"
依個就係佢對此TOPIC 「Fight-Hand Gun 算不算不雅名稱」既回應
作者: fggdgdfgdfgfdg    時間: 2013-1-20 19:10:17

e個名好好笑A_A




歡迎光臨 TheDeath (http://thedeath.net/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