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FATMAN人 發表於 2013-1-18 15:14 打手槍呢家野人知常情! 所以冇咩問題我覺得
YuSanG:D 發表於 2013-1-18 17:09 人之常情根本只係一個藉口 唔通話貪錢係人之常情就應該去打劫銀行? 重點根本唔係E個名係唔係不雅
p1356ar247 發表於 2013-1-18 17:34 粗口和「性」的確是離不開人類。 但是你不會在街上一邊講粗口一邊打手槍?
但是你不會在街上一邊講粗口一邊打手槍?
超級FATMAN人 發表於 2013-1-18 17:38 兩者跟本唔可以拉埋黎講!
YuSanG:D 發表於 2013-1-18 22:04 我只係舉個例 人之常情根本只係人容許自己違規既藉口 食色性也
超級FATMAN人 發表於 2013-1-19 00:06 其實如果唔係有法律既話人們係唔會自律!
Melancholy 發表於 2013-1-19 12:05 所以TheDeath都有佢自己既規則, 大家都要守規則 自律 而唔係用「人知常情」依個垃圾藉口幫自己解釋唔係違 ...
超級FATMAN人 發表於 2013-1-19 14:54 你好似誤解左我個人知常情! 我只係話打手槍係人知常情 跟住個句只不過係我既意見!
KeroKero 發表於 2013-1-19 15:22 其實睇左成個post, 真係唔明你想表達緊咩,想用咩point反駁, 跟本成件事係講緊你既意見問題
超級FATMAN人 發表於 2013-1-19 15:41 沒錯 就是表達自己意見~!
Fight-Hand Gun 算不算不雅名稱 根據小弟的英文能力 Fight=打 Hand=手 Gun=槍 原因今天有一名玩家說這個不是不雅名稱
Melancholy 發表於 2013-1-19 18:37 哦.. 我終於知道你想表達d乜野啦.. 你想講「打手槍係人知常情」不過呢就唔好意思, 樓主已經o系#1已經講得 ...
打手槍呢家野人知常情! 所以冇咩問題我覺得
JLM 發表於 2013-1-19 22:38 To Fatman 你在三樓中的回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