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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A8 [複製鏈接]

Rank: 3Rank: 3

  • TA的每日心情

    2023-5-18 21:14:15
  • 簽到天數: 61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9-5-30 04:00:4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b.)
    在投訴(2)中,文中指出玩家Gdragon使用違禁品捉捕犯人。
    本人當時在場,亦能夠證實確有此事,本人亦在當時清楚地指出A8條例,就如文中所列條列。
    由於Gdragon玩家當時為警察組織身份,無法遭到任何通緝,而且該組織亦是維護法律的執法單位們,自然有遵守法律的義務,考慮到案件嚴重性,避免有同樣案例出現
    因此Gdragon違反守則A8條例成立 現判處2小時51區及一次警告


    你既理由係COP犯罪=A8 我玩左咁耐都未見過COP犯罪=a8 咁COP殺人洗吾洗F8? 同樣係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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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3Rank: 3

  • TA的每日心情

    2023-5-18 21:14:15
  • 簽到天數: 61 天

    [LV.6]常住居民II

    沙發
    發表於 2019-5-30 05:01:11 |只看該作者
    呢條先例一開 做警察就會賤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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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2-4-10 22:22:19
  • 簽到天數: 17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板凳
    發表於 2019-5-30 10:21:11 |只看該作者
    我所有觀點以及思量原因將在原po已有提出,
    請其他admin細閱
    另外想講一句,玩左咁耐冇見過就等同我唔可以咁判?
    我玩左咁耐夠未見過有人好似你咁無恥啦
    已有 1 人評分金錢 收起 理由
    FulakPau + 10 唔撚洗瞓的嗎

    總評分: 金錢 + 10   查看全部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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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5Rank: 5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9-6-8 00:34:52
  • 簽到天數: 25 天

    [LV.4]偶爾看看III

    地板
    發表於 2019-5-30 16:09:02 |只看該作者
    -.-||| 發表於 2019-5-30 10:21
    我所有觀點以及思量原因將在原po已有提出,
    請其他admin細閱
    另外想講一句,玩左咁耐冇見過就等同我唔可以 ...

    G持GU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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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3Rank: 3

  • TA的每日心情
    鬱悶
    2019-12-24 11:49:57
  • 簽到天數: 93 天

    [LV.6]常住居民II

    5#
    發表於 2019-5-30 17:26:4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kaip 於 2019-5-30 17:44 編輯

    現交由我接手
    首先 guz已經清楚回應左你 係睇cop既犯罪情況 你係cop用炸彈炸玩家已經影響他人遊戲.
    因為你依家係用COP既權力影響遊戲平衡 由於Gdragon玩家當時為警察組織身份,無法遭到任何通緝 guz都講明左
    咁你既講法用HY炸人 D犯都係必死無疑啦?咁必死佢地又冇自由啦? HY=合法.炸彈=犯法
    但如果COP犯法咁捉玩家都冇事=自身權力>遊戲平衡
    你如果話平時cop偷錢/偷車點解冇咩事.因為可以交由組織處理
    基於本次案情嚴重性
    現判上訴失敗 如有上訴請在24小時內再開貼
    另外請解釋為何take槍照
    而且我想反問一下 係唔係有呢個指令就一定要用?查扣物品條例 自己去睇一下先再作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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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5Rank: 5

  • TA的每日心情
    無聊
    2019-6-5 02:23:38
  • 簽到天數: 23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6#
    發表於 2019-5-30 17:53:39 |只看該作者
    本人為伺服器1337行政管理員 615287

    其一,如同GUZ所講,
    由於Gdragon玩家當時為警察組織身份,無法遭到任何通緝
    ,你在交易+使用炸彈時已經是違反了玩家守則A8,運用自身權力去影響遊戲平衡

    直到呢步我都會覺得係從輕發落比較好,始終人誰無過,但問題出在其二,你知法犯法,透過使用違反守則獲得的炸彈擊殺疑犯,嚴重影響其他玩家的遊戲體驗,罪加一等

    所以你冇講錯COP犯罪=違反玩家守則A8 , 再視乎嚴重性進行判決
    至於你話
    我玩左咁耐都未見過COP犯罪=a8

    我諗好大機會係因為其他警察都係奉公守法的 , 同埋你冇見過唔代表呢個原則係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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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1

  • TA的每日心情

    2019-6-2 13:40:24
  • 簽到天數: 10 天

    [LV.3]偶爾看看II

    7#
    發表於 2019-5-30 18:15:1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manchunho741 於 2019-5-30 18:42 編輯

    http://thedeath.org/forum/forum. ... page%3D1&page=3

    多口問下 大家同為警察 請問點解上面條LINK唔計A8 依條計 只係好奇問下

    點評

    kaip  事件不比炸彈一案嚴重 故不考慮判處A8條例 而且最後都un左.事件已完  發表於 2019-5-31 00: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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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3Rank: 3

  • TA的每日心情

    2023-5-18 21:14:15
  • 簽到天數: 61 天

    [LV.6]常住居民II

    8#
    發表於 2019-5-31 00:33:28 |只看該作者
    雙重標準            

    點評

    kaip  雙重標準既話你收槍照早就比我地51左.如果真係唔公平點解仲要做到hooi咁處理? 你既雙重標準定義又係邊到?  發表於 2019-5-31 00: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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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1

  • TA的每日心情

    2019-6-2 13:40:24
  • 簽到天數: 10 天

    [LV.3]偶爾看看II

    9#
    發表於 2019-5-31 02:03:42 |只看該作者
    manchunho741 發表於 2019-5-30 18:15
    http://thedeath.org/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9838&extra=page%3D1&page=3

    多口問下 大家同 ...

    的確係事件已完 不過考慮嚴重性係咪應該係刑罰上作改變 而唔係更改A8條例本身 防止雙重標準@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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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2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3-7-27 01:47:30
  • 簽到天數: 41 天

    [LV.5]常住居民I

    10#
    發表於 2019-5-31 02:18:52 |只看該作者
    manchunho741 發表於 2019-5-31 02:03
    的確係事件已完 不過考慮嚴重性係咪應該係刑罰上作改變 而唔係更改A8條例本身 防止雙重標準@_@

    多口問句 法律邊到寫左SURR唔TAKE軍火.......

    已經寫明/FRISK後有軍火可T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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