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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道歉信,比機會之問題      關閉 [複製鏈接]

Rank: 9Rank: 9Rank: 9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2-10-6 23:46:33
  • 簽到天數: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TD 場主勳章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2-3-21 15:45: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近日有不少人因犯錯而寫道歉信,
    以求復職,
    但是本人發覺,
    原本有職在身的人 光寫道歉信的確欠誠意

    故此,
    大家認為這些寫道歉信的人有甚麼處罰/責任承擔,
    才能讓他復職?


    大家可分別舉出,小過錯/大過錯 不同的處罰/責任
    內容請簡潔易明,針對性作答

    在這裡發與主題無關之內容一律嚴懲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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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D-中級熟手

    █▬█ █ ▀█▀ 七月

    Rank: 7Rank: 7Rank: 7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10-2 18:11:17
  • 簽到天數: 14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捐助勳章

    沙發
    發表於 2012-3-21 15:56:59 |只看該作者
    我也做出了處罰!
    我認為是可以給機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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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7Rank: 7Rank: 7

    該用戶從未簽到

    板凳
    發表於 2012-3-21 16:22:50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開一個審判大會
    可以比任何人質問佢
    只要佢最後比到所有人一個令人滿意既回答
    就可以復職
    例如9ban全場
    係因為比人爆ac(唔係借ac)
    咁就令人滿意,因為情有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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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6Rank: 6

  • TA的每日心情
    難過
    2018-5-9 19:42:15
  • 簽到天數: 12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地板
    發表於 2012-3-21 16:25:51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ingo36099 於 2012-3-21 16:36 編輯

    每一位ADMIN有大約2次機會
    失去左第一個機會就停職(日數由kerokero/ds卅SM_MOW等人自定)
    失去左第二個機會就要問下玩家再比唔比機會佢(開投票post),如果大多數玩家都選擇比機會就比佢復職卅比多最後一次機會,大多數玩家反對就永久性停職(開除)
    如果失去第三次機會既話,由於係最後一個機會,所以會永久性停職(開除)

    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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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7Rank: 7Rank: 7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2-8-28 02:08:50
  • 簽到天數: 77 天

    [LV.6]常住居民II

    5#
    發表於 2012-3-21 16:33:33 |只看該作者
    如牛油所講:
    第一次初犯:停職一個星期,嚴重者一個月  
    第二次再犯:體問題嚴重性,體有無心和改正態度,改正態度不好解除admin
    第三次犯錯:直接開除此admin   

    四不過三!!

    點評

    JohNmAk.R  四一定過三....事不過三先係@@  發表於 2012-3-21 19:3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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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7Rank: 7Rank: 7

  • TA的每日心情
    無聊
    2016-8-23 23:10:16
  • 簽到天數: 430 天

    [LV.9]以壇為家II

    Admin 審判員

    6#
    發表於 2012-3-21 17:08:58 |只看該作者
    我個人認為開post審判投票個人有冇錯實在冇乜用,1.唔排除有小圈子投票 2.甘樣黎判1個人有冇錯姐等於決定左佢個生死甘 3.有9投換取$現象
    搖滾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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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4

  • TA的每日心情
    無聊
    2014-2-14 00:35:50
  • 簽到天數: 77 天

    [LV.6]常住居民II

    7#
    發表於 2012-3-21 17:10:23 |只看該作者
    不如3個小錯=1個大錯 3個大錯=88

    點評

    JohNmAk.R  好似學校記過, 咁都要有判錯既準則  發表於 2012-3-21 19: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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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7Rank: 7Rank: 7

    該用戶從未簽到

    8#
    發表於 2012-3-21 17:13:16 |只看該作者
    請留意,非審判投票
    應為審判大會

    點評

    JohNmAk.R  技術上困難...要係論壇上做要點先做到...  發表於 2012-3-21 19: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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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4

  • TA的每日心情
    無聊
    2014-2-14 00:35:50
  • 簽到天數: 77 天

    [LV.6]常住居民II

    9#
    發表於 2012-3-21 17:14:39 |只看該作者

    不如3個小錯=1個大錯 3個大錯=88

    本帖最後由 leo101020 於 2012-3-21 17:41 編輯

    9ban=1個大錯
    洗exp=1個大錯
    9踢=2個小錯
    9加TD點/錢=1個小錯
    粗口=1個小錯
    反叛TD=2個大錯/直接88
    亂罵高層=2個大錯/直接88




    (有待增加)

    點評

    FunGb:3  傻仔DS  發表於 2012-3-29 12: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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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7Rank: 7Rank: 7

  • TA的每日心情

    2014-9-8 15:05:53
  • 簽到天數: 98 天

    [LV.6]常住居民II

    Admin 審判員

    10#
    發表於 2012-3-21 18:01:12 |只看該作者
    第一次既小事就warning =.= 如果係大事就停職查明   如果真係佢做  就停職一個星期-1個月 比佢反省

    第二次 就立即查明咩事先 如果係小事就停職1星期-1個月  大事就睇下keroro 同DS點處理  (唔好太鬆手plz)

    第三次   你可以叫該admin 番屋企訓教!

    點評

    Kamil  訓教好wor 牛油一齊訓啦我等你xD  發表於 2012-3-21 18:07:15
    孔明上身,計策滿分
    作反難我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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