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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處理] 投訴判決的準則及罰則(2013年3月17日更新)   [複製鏈接]

Rank: 9Rank: 9Rank: 9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2-10-6 23:46:33
  • 簽到天數: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TD 場主勳章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2-5-1 21:50:3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投訴判決的準則




    1.見證人必須在1小時內回覆,須要有VIP/ADMIN權力(有圖片證據則不用VIP/ADMIN權力),

    2.投訴人必須與遊戲中的IP一致,以確定其身份,

    3.如沒有圖片佐証,見証人必須詳細說明 時,地,人,事,
    投訴為針對性,
    以及充足及合理的原因,
    否則証據不成立

    4.任何投訴必須在事發後半小時內提出,否則不能夠紀錄在案(極嚴重事情會因情況豁免此規條)

    5.如發現任何人使用代理伺服器/公眾VPN進行任何投訴,立即永久封閉

    6.處理投訴優先次序:Admin/VIP->團隊

    7.發現或投訴者有足夠證明Admin/VIP借AC予他人,最輕的處分為嚴重警告

    8.所有被投訴者解釋期為3天,3天後不解釋將會自動紀錄在案

    9.如發現有任何人無中生有,惡意搗亂,歪曲事實,故意矇騙管理員,將會永久封禁論壇和所有TD伺服器的帳號以及其IP位置

    10.如發現投訴被當時人駁回或證據不足,使投訴不成功,投訴者將會因情況扣取50TDP及100金錢 的處理手續費,如該用戶之TDP或金錢不足以扣除,將會禁言3天.

    11.任何人必須肯定其事實才可投訴,如不太清楚投訴者,不太清楚被KICK/BAN的原因,請到 <<綜合問題討論區>>詢問,如發現在不太清楚投訴者及不太清楚被KICK/BAN的原因而投訴,該投訴將會立即中止,嚴重者(次次投訴都是如此),將會視為惡意搞亂,會受到處分

    12.一些本應可以在遊戲內解決既問題,例如管理員發現有人普遍違規,並已進行警告或KICK及BAN等處分,不得上來此投訴區再進行投訴,否則刪POST處理

    13.不得開分身投訴,否則會處分及不受理

    14.即日起,除了投訴人,被投訴人,見證者(必須表示自己為投訴人提及的相關見證人),處理人員及處理人員準許的人士可回答投訴內容外,其他人士回答一律處分

    15.即日起,任何投訴帖中,如被告已作出的解釋,投訴人(樓主)如在3日內不回應,將會視為浪費管理員時間,將會扣取50TDP及100金錢.



    ADMIN/VIP 投訴成功之罰則

    以下內容只作參考

    3次警告=1次嚴重警告

    2次嚴重警告後 = 最後警告

    最後警告 再加上任何警告= 除去職位

    而怎樣為之 嚴重警告/警告 就需要由版主作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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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7Rank: 7Rank: 7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2-8-28 02:08:50
  • 簽到天數: 77 天

    [LV.6]常住居民II

    沙發
    發表於 2012-5-1 21:51:57 |只看該作者
    (證據確鑿,被告人承認除外)

    I li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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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8Rank: 8

  • TA的每日心情
    奮鬥
    2013-9-23 01:14:36
  • 簽到天數: 11 天

    [LV.3]偶爾看看II

    板凳
    發表於 2012-5-1 21:56:10 |只看該作者
    相信執行本操施會獲更高成效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5Rank: 5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5-12-20 14:24:08
  • 簽到天數: 386 天

    [LV.9]以壇為家II

    地板
    發表於 2012-7-4 18:59:54 |只看該作者
    咁如果被人ban左張投訴貼味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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