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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修改#7規則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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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懶
    2013-6-2 10:50:08
  • 簽到天數: 13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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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9 22:57:2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Prokwan 於 2013-4-30 00:07 編輯

    以下為#7惡靈勢力規則



    1. 能講粗口,但不能夠針對人出言侮辱。例子: you 傻的嗎 , Hi  le , 7.7 , 7 等。
    罰則:參考此帖:http://thedeath.org/forum/forum. ... 1&extra=#pid185/ 經驗值清0

    2. 不准刷經驗。
    罰則:封禁永久+經驗清0/鎖AC  

    3. 所有玩家不能刻意上BUG,BUG定義 : 不得跳上過高地帶,只有Hunter可以跳上,何謂過高由管理員自行判斷,玩家不得異議
       罰則:初犯警告一個。再犯踢除/處死。惡意則BAN永久

    4. 如出現 G-Virus-monster 或Nemesis,人類一方無leader,管理員有權SET最多2名leader。

    5. 不准聲稱炸SER等字眼
    罰則:BAN永久

    6. 不准公佈其他人的資料(姓名/住址等),不論真假。
    罰則:初犯警告。再犯封禁永久

    7. 不准宣傳其他伺服器(包括TDserver的IP)
    罰則:初犯警告一次,再犯封禁永久

    8. 不准使用任何外掛程式(加速,3D等)。
    罰則:經驗清0/鎖AC  + 封禁永久

    9. 不准噴18+圖案。
    罰則:封禁永久

    10. 不准利用插件上的漏洞。
    罰則:初犯警告,再犯封禁永久

    11. 不准借與其他人公用帳號,為避免冒名出現。
    罰則:封禁永久 / EXP 清0

    12. 不准洗頻(同一說話說3次或以上在視線範圍)
    罰則:初犯警告,再犯封禁永久

    13. 死人不淮作出任何提水之言(何謂提水之言由Admin自行判斷,玩家不得異議)
    罰則:初犯踢除 / 警告 , 再犯封禁永久
          

    14. 不准掛機 (Ahi如要Ahi- 2局,需先通知管理員,
    罰則:初犯可踢除 / 警告, 再犯可封禁永久,情況嚴重會被直接封禁久
          情況嚴重例如刻意掛機洗經, 違者有機會被降LV / BAN永久 (降等級數量由管理員選擇, 玩家不得異議)

    15. 不准恐嚇管理員 (如何為恐嚇由admin自行判斷,玩家不得異議)。
    罰則:封禁永久 / exp 清0

    16. 不准冒認管理員。
    罰則:封禁永久 / exp 清0

    17. 不准卡門(如何為卡門由管理員自行判斷,玩家不得異議)
    罰則:初犯警告, 再犯可封禁永久。惡意卡門會被直接封禁永久 / 經驗值清0

    18.不准不按照管理員在伺服器即時定的規則(如合理)
    鳴謝神話之夜

    19. 屍王不准走場(例如:Nemesis,G-Virus Monster Combiner等等)。
    罰則:初犯警告一次,再犯封禁60分鐘處理,惡意違反即Ban永久和加入黑名單處理

    20. 不准TK (攻擊隊友)

    21. 不准教唆他人違規。
    罰則:封禁永久

    22. 不准意圖違規
    罰則:封禁處理

    鳴謝H2o


    事項

    1. 復仇者同G monster已設定 4 分之 1 機會使用一擊必殺,對leader則是 8 分之 1

    2. 不知規則者不等於無罪,請勿在管理員處分後問其原因

    3. 請常看規則,規則會不定期更新

    4. 堅毅金鋼 2LV 可以60%抵抗致命一擊,但由於Morphes (M王) 致命一擊是100%,所以抵抗失敗並不稀奇
         Morphes 致命一擊 = 100%
        S王 致命一擊 = 90%
        N-2 致命一擊 = 90%
        G-1 致命一擊 = 80%
        Combine 致命一擊 = 80%
        V王 致命一擊 = 無限 (所有職業不能抵抗,包括神風騎士)

    5. 第1條是不是針對人講由admin自行判斷,玩家不得異議

    6. 交易規則
    任何交易最好有管理員在場, 否則管理員不會處理任何管理員不在場的交易(例如:欺騙玩家的物品)
    任何賣家欺騙買家會加入黑名單和降30級作懲罰, 嚴重者有機會被降更多LV / ban 永久

    7. 管理員有權決定是否給予機會/警告或者直接懲罰,玩家不得異議



    黑名單(見一次BAN一次)



    palyer : 犯規則1號  3次
    [BOT]??? : 多次洗經
    @.>Savior<.@/_aaaaa  洗經
    @.>Savior<.@/_lemonstar=] 使用外掛
    one time 洗經 + 爆粗侮辱
    28461320 多次洗經.使用外掛.集體狗ban.不斷改IP 重入搞事
    AV!!!  使用外掛
    happy day =()= 集體狗ban + 洗經
    one time  集體狗ban + 洗經
    GodHammer 爆粗侮辱 + 使用外掛  
    `Ringo; 欺騙買家
    LoVe: D : 侮辱玩家
    sk-BB 利用Bug嚴重影響遊戲公平性+洗經+違反全Ser規則第二條
    CokeCola l Wind116 使用外掛
    BigBang-KaMiJoKo 洗經
    vip-yida318  借ac
    VIP-artice2122  洗經
    VIP-raymond123 使用外掛

    已解除黑名單 :
    Ho_admineatmeplz 犯罪紀錄: 洗經
    Mwc-KiSnAdis 犯罪紀錄: 掛機洗經


    將繼續增加
    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知者樂水,仁者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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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懶
    2013-6-2 10: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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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沙發
    發表於 2013-4-29 23:07:13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Prokwan 於 2013-4-29 23:09 編輯

    修改內客:
    修正部份書面語部份口語,以助非港人玩家觀看。
    統一部份字眼,例如:不得/不可以/不能/不得全部改為--->不准。
    增加分格線,更清楚+美觀。
    格式更改,先寫情況再寫罰則
    簡化部份規則

    希望第三條規則由原本人類不得上過高地帶轉為所有玩家,由於有部份hunter/屍王會跳上BUG,以至不能完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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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無聊
    2013-1-29 08:46:15
  • 簽到天數: 36 天

    [LV.5]常住居民I

    Admin 審判員

    板凳
    發表於 2013-4-30 06:53:41 |只看該作者
    我好快就會重整Rules...
    你依加save低佢 到時再同我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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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懶
    2013-6-2 10:50:08
  • 簽到天數: 13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地板
    發表於 2013-4-30 07:06:09 |只看該作者
    已BACK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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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奮鬥
    2013-10-3 00:21:29
  • 簽到天數: 12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5#
    發表於 2013-4-30 07:46:12 |只看該作者
    咩料我吾系俾人解左blacklist啦咩?你邊到又整個有我系到既出黎-_-

    點評

    Prokwan  4月20號更新個個仍然有  發表於 2013-4-30 20: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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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6Rank: 6

  • TA的每日心情
    奮鬥
    2013-10-3 00:21:29
  • 簽到天數: 12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6#
    發表於 2013-4-30 23:57:29 |只看該作者
    回點評
    邊個坑我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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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鬱悶
    2014-1-1 13:21:12
  • 簽到天數: 14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7#
    發表於 2013-5-2 21:06:45 |只看該作者
    無用

    修改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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