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kenlam20 於 2015-7-31 15:42 編輯
<----以下言論為個人立場與tdhp無關----> 此post由2015年7月31日下午1:30分開始輸入
點解可以有哂證據都可以一個都唔封?舉報bug睇 你話要第一身去睇 咁假設我自己勝率有80% 而我好重視勝率1次我都唔想死 但我見到隊友bug睇 仲有咩方法? 自殺 送頭?
如果係咁既情況下 我會唔理個bug睇 首先因為係自己隊友 對自身無影響反而有利 咁你以後如何推動玩家舉報bug睇?
點解要5日內舉報?'
可能你認為A君係紅條時期入左BUG 之後去到上將 先比人POST相 對A君唔公平
但佢有無做錯到? 佢係唔係入過BUG? 咁應唔應該封????
我學wick06比番個例子你
十年前殺左人,十年後有人良心發現有足夠證據情況下舉報 咁會唔會成為通緝犯?比人捉到 咁應該坐監定無事發生?
(只能套用在正常警察執法 黑警另計)
我認為呢件事要公開討論 要求重新修訂
以下將轉載一段玩家心聲
首先, 請問點解要捉外掛/BUG(入/射/睇)先? 係因為呢個行為影響到其他玩家, 一路唔捉, 影響到既玩家只會日益增加, 唔過千都過百個, 而依家有晒証據都唔捉, 理由究竟係乜? 驚一下子封咁多人會畀人嘈? 計過數覺得賺少左錢? 你覺得咁樣唔封D人, 其他玩家唔會流失嗎? 唔係會損失更大嗎? 咁其實係咪應該更加鼓勵執法, 而唔係專登收窄撿舉門檻, 怎至放寬執法呢? 還是GM覺得玩家舉報太費時/費精神, 所以訂立新例, 等有責任感既玩家可以休息下, 等違規玩家可以繼續逍遙法外嗎? GM不如你問下各位玩家係咪經常遇到違規玩家, 但GM根本冇封/捉唔到佢, 違規玩家何止封禁名單的3百幾人呀? GM依家仲要專登收例, 係咪即係曲線話畀違規玩家知, 執法比依以前更加寬鬆, 肯舉報的玩家亦因撿舉門檻收窄而比以前不積極, 甚至不再花時間/精神去撿舉, 因為撿舉後, GM總有不封的理由, 即使有圖有片亦如是...咁其實係咪等個SERVER自生自滅, 還是鼓勵大家以暴易暴, 鬥外掛/BUG, 從而減低違規玩家對自己既影響. 係咪真係要玩家去行到呢步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