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登錄,請登錄後瀏覽更多內容! 登錄 | 註冊
 找回密碼
 註冊
樓主: lol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可唔可以係TD RC叫火神鳥?_?    關閉 [複製鏈接]

Rank: 6Rank: 6

  • TA的每日心情
    奮鬥
    2014-9-6 03:46:37
  • 簽到天數: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21#
    發表於 2012-6-18 23:39:51 |只看該作者
    火神鳥 發表於 2012-6-18 23:37
    其實.. 唔洗証明, 我搵番以前同佢出過lan既人就清楚哂.
    你想唔想先? 要搵我都搵得到既

    唔知你...你LIKE!~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7Rank: 7Rank: 7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2-8-28 02:08:50
  • 簽到天數: 77 天

    [LV.6]常住居民II

    22#
    發表於 2012-6-18 23:41:2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avior@supertom 於 2012-6-18 23:47 編輯
    孫中山:) 發表於 2012-6-18 23:36
    騷擾你...我想很難証明...如果有錄音/人証就OK了

    我覺得宜家證人都未出現 你咁快就判罪 對被告唔系好唔公平? 而且你咩事都唔知道 就開始大話被告邊到唔岩邊到唔岩 我覺得你好有問題先岩wo

    點評

    asoffsbvd  e家好似唔關死肥牛事-.-  發表於 2012-6-18 23:48:35
    地獄三頭犬  +1  發表於 2012-6-18 23:42:56

    使用道具 舉報

  • TA的每日心情
    無聊
    2013-1-29 08:46:15
  • 簽到天數: 36 天

    [LV.5]常住居民I

    Admin 審判員

    23#
    發表於 2012-6-18 23:46:20 |只看該作者
    真係.. 唔好講笑啦 anson哥..
    我地果班人..有邊個唔識你姐? anson哥

    cs用外掛果位 比我拍埋片 post上youtube
    之後我話 你認外掛既話 我就del片 最後你認左 我del左
    然後過幾日你就死口唔認係外掛..anson哥 你又記唔記得依單野呢?

    點評

    lol  ,玩cheat係好耐之前ge事  發表於 2012-6-19 14:04:33

    使用道具 舉報

  • TA的每日心情
    無聊
    2013-1-29 08:46:15
  • 簽到天數: 36 天

    [LV.5]常住居民I

    Admin 審判員

    24#
    發表於 2012-6-18 23:55:45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火神鳥 於 2012-6-18 23:56 編輯
    savior@supertom 發表於 2012-6-18 23:41
    我覺得宜家證人都未出現 你咁快就判罪 對被告唔系好唔公平? 而且你咩事都唔知道 就開始大話被告邊到唔岩邊 ...


    哦.. 其實算啦.. 清者自清..
    你睇下第1頁果D版主呀.. 乜野啊 你睇下佢點回復..
    聽完樓主既一面之詞就判定我錯 LOL...
    我地對策組可能諗成年都唔知點解佢會做到版主/adm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1

  • TA的每日心情

    2012-6-19 00:17:48
  • 簽到天數: 1 天

    [LV.1]初來乍到

    25#
    發表於 2012-6-19 00:21:59 |只看該作者
    我同anson玩過幾次CS,一睇就知道佢係外掛,但係火神鳥又唔信我,所以我就唔理佢了

    平時佢開咪煩人,佢入親既RC識佢既人就會踢左佢,所以我都有小小相信anson會煩火雞

    使用道具 舉報

  • TA的每日心情
    無聊
    2013-1-29 08:46:15
  • 簽到天數: 36 天

    [LV.5]常住居民I

    Admin 審判員

    26#
    發表於 2012-6-19 05:29:4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火神鳥 於 2012-6-19 06:37 編輯

    之前都覺得你有小小問題..
    不過我真係睇唔出你係會扭曲事實既人


    你地班人唔好成日話我迫死人
    我依加就退一步, 我就unban左你..

    暫時搵到一位証明你人格係點...
    樓上果位的確係同你唔熟, 至少同你打過mix
    再唔係既話我搵埋kaho一齊講又點話..
    我同kaho好耐都冇同過你係forum玩對答遊戲..
    o系RC同你傾到完為至都得..完全係睇你頭...你想點做就點做  我會follow你

    你仲繼唔繼續投訴? 定想我繼續?




    既然你咁勁...識得反白... 咁我就順手宣傳個人空間先
    http://tdserver.yi.org/forum/home.php?mod=space&uid=1469







    題外話:

    孫中山:) 發表於 2012-6-18 23:26
    明顯唔係佢錯啦!唔該你分清楚邊個錯先!
    首先,ICON 係大家可以用!加上你用的ICON都有可能是有版權的
    所以不能說是你用先的!否則就會犯法了!
    其次,別人喜愛用那個ICON ,只是跟你一樣,卻你就BAN了他!這是什麼道理?
    就如在街上看到別人的衣服和你的一樣,你會走到他面前,跟他說不要穿我的衣服,否則CALL999?

    本人覺得你這個回復含有極之嚴重針對成份, 所以本人對你這個回復保留所有追究權利

    ps:多謝某有心玩家提醒
    附件: 你需要登錄才可以下載或查看附件。沒有帳號?註冊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7Rank: 7Rank: 7

  • TA的每日心情

    2023-12-10 12:55:04
  • 簽到天數: 667 天

    [LV.9]以壇為家II

    27#
    發表於 2012-6-19 10:19:33 |只看該作者
    請大家用一個中立既角度來睇野
    話唔轉icon就ban只係lol既片面之詞
    我希望係第一頁一下判火神鳥死罪既人
    自重,再者,依家已解ban,請大事化小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6Rank: 6

  • TA的每日心情
    奮鬥
    2014-9-6 03:46:37
  • 簽到天數: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28#
    發表於 2012-6-19 13:51:2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孫中山:) 於 2012-6-19 14:11 編輯
    火神鳥 發表於 2012-6-19 05:29
    之前都覺得你有小小問題..
    不過我真係睇唔出你係會扭曲事實既人


    你要追究我冇所謂,本人認為我沒有任何針對成份
    基因我不太烹識你
    被告及原告我都係烹識/唔識
    我只是睇你地的片面之詞!!而去分析
    我認這次未能夠深入分析很抱歉!
    如果你覺得我係針對我都冇話可說!

    使用道具 舉報

    禁止訪問

    扯皮條的我

  • TA的每日心情
    奮鬥
    2012-8-29 08:19:04
  • 簽到天數: 64 天

    [LV.6]常住居民II

    29#
    發表於 2012-6-19 13:55:47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5Rank: 5

  • TA的每日心情

    2012-8-11 19:29:04
  • 簽到天數: 44 天

    [LV.5]常住居民I

    30#
    發表於 2012-6-19 14:04:04 |只看該作者
    火神鳥 發表於 2012-6-18 23:37
    其實.. 唔洗証明, 我搵番以前同佢出過lan既人就清楚哂.
    你想唔想先? 要搵我都搵得到既

    你唔好用之前ge我同e家ge我尼比唔該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關閉

    站長推薦

    TD官方facebook專頁已開放
    TheDeath Gaming 官方facebook專頁已開放 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tdgamings 我們會在相關專頁提供本站最新消息, 敬請大家留意.

    查看 »

    GMT+8, 2025-8-10 02:05 , Processed in 0.030366 second(s), 19 queries .

    © 2001-2011 Powered by Discuz! X2. Theme By Yeei!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TheDeath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TheDeath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 。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