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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這admin太神了 冇講粗口玩踢人 有圖    關閉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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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0-4-29 00:02:29
  • 簽到天數: 69 天

    [LV.6]常住居民II

    51#
    發表於 2014-9-14 19:36:2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DerekLaw 於 2014-9-14 19:37 編輯
    黑子哲也 發表於 2014-9-10 20:26
    啦,唔好話我小氣
    係伺服器規則寫明左不可作出挑釁性行為
    另外,我懷疑空白名是Ans之一分身


    高人
    你高估左我la
    論壇有log 唔check log玩懷疑有L用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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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6Rank: 6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懶
    2013-6-2 10:50:08
  • 簽到天數: 13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52#
    發表於 2014-9-14 20:56:05 |只看該作者
    由即日開始,LOGO任何人將不會被計算作挑釁範圍內
    有鑑於不排除有部份人不清楚CS中內的"潛規則"。
    部份玩家認為LOGO實屬一個挑釁行為[Got1],但都有玩家抱住相對的立埸。
    為了防止再度出現模糊不清的犯禁準則,各執一詞的說法。以保障玩家的利益,經過管理層商討後現已決定由即日起LOGO不獲列入為犯規名單。
    本次修訂絕非屬於任何判斷相關管理員的錯與否,只是以保障玩家利益為題,防止再有各執一詞的情況出現而訂

    By TheDeathGa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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