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登錄,請登錄後瀏覽更多內容! 登錄 | 註冊
 找回密碼
 註冊
查看: 5305|回復: 38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已處理] 投訴[Extreme]<XM>    關閉 [複製鏈接]

Rank: 4

  • TA的每日心情
    奮鬥
    2012-11-3 18:29:40
  • 簽到天數: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2-9-9 20:31:1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PersonaL 於 2012-9-9 20:33 編輯

    近日發現有很多投訴人因缺乏資料而不夠證據.
    因此由現在開始請以以下格式填寫投訴

    21-6-12 UPDATE:
    增加"是否原諒被投訴者"


    以下格式需要一遵從,否則可能不接納

    標題:投訴(要投訴的人)
    (SAMPLE: 投訴DS)

    你在遊戲中的名稱:______PersoNaL`F_______(必填)

    Server:____#5______(必填)

    要投訴的人:_____[Extreme]<XM>________(必填)

    事發時間:______岩岩________(必填)

    投訴原因:__________有個傻仔殺左我之後話我7,之後我叫xm 做野,佢話7唔ban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填)

    見證人:_____________圖_______________________(選填)
    (見證人不得寫自己,並要求見證人上來作証,否則作廢)


    圖片(附件呈上):
    (選填)




    (見証人及圖片之中,至少在其中選一個或以上)

    是否原諒被投訴者: 否,必須紀錄在案作處罰
    (3選1)

    注**:此選項(是否原諒被投訴者)不適用於自PORT.
    如選擇"是,如果他道歉的話" ,即當投訴成功時,被投訴者若道歉,不會紀錄在案
    如選擇"是,這次當作警界,不用道歉" ,即投訴不論成功與否,被投訴者不會紀錄在案
    如選擇"否,必須紀錄在案作處罰" ,即當投訴成功時,即被投訴者會紀錄在案


    如果問題已解決,請修改標題,在最前加上"(已解決)"



    佢ban左我,要求unban






    附件: 你需要登錄才可以下載或查看附件。沒有帳號?註冊

    使用道具 舉報

    TD-初級熟手

    Synchronizer

    Rank: 6Rank: 6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3-5-17 00:00:03
  • 簽到天數: 20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捐助勳章

    沙發
    發表於 2012-9-9 20:38:33 |只看該作者
    請提供有力之證明,

    證明的確有人說你7


    否則不會記錄在案And收取手續費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4

  • TA的每日心情
    奮鬥
    2012-11-3 18:29:40
  • 簽到天數: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板凳
    發表於 2012-9-9 20:39:49 |只看該作者
    Me今天M到 發表於 2012-9-9 20:38
    請提供有力之證明,

    證明的確有人說你7

    附件: 你需要登錄才可以下載或查看附件。沒有帳號?註冊

    使用道具 舉報

    TD-初級熟手

    我來自火星

    Rank: 6Rank: 6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懶
    2014-1-19 10:38:06
  • 簽到天數: 283 天

    [LV.8]以壇為家I

    地板
    發表於 2012-9-9 20:40:13 |只看該作者
    Me今天M到 發表於 2012-9-9 20:38
    請提供有力之證明,

    證明的確有人說你7

    其實有張圖睇到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5Rank: 5

  • TA的每日心情
    無聊
    2013-4-9 03:42:56
  • 簽到天數: 19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5#
    發表於 2012-9-9 20:43:54 |只看該作者
    佢正系打個7不能指正他是話你的  但你打左7頭apple tea

    點評

    Logo:)  如果對人講=侮辱,不過佢係講粗口唔一定要對人講you no?  發表於 2012-9-12 18:08:54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7Rank: 7Rank: 7

  • TA的每日心情

    2014-9-8 15:05:53
  • 簽到天數: 98 天

    [LV.6]常住居民II

    Admin 審判員

    6#
    發表於 2012-9-9 20:45:13 |只看該作者
    佢好似只係kick左你wo...
    btw請XM上黎解釋

    點評

    XM仔  我只是ban左10min  發表於 2012-9-9 20:54:21
    PersonaL  ban  發表於 2012-9-9 20:46:45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4

  • TA的每日心情
    奮鬥
    2012-11-3 18:29:40
  • 簽到天數: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7#
    發表於 2012-9-9 20:47:10 |只看該作者
    XM仔 發表於 2012-9-9 20:43
    佢正系打個7不能指正他是話你的  但你打左7頭apple tea

    你又話7唔係粗口?_?

    加個頭字就係?

    點評

    Logo:)  同人講叫侮辱,唔係同人講=粗口,不過兩個都係不好的行為  發表於 2012-9-12 18:10:18
    Logo:)  單單一個7都係粗口..  發表於 2012-9-11 20:42:25
    XM仔  你打7頭系無玉玩家 單單一個7字系冇咩作用 又唔系同人講  發表於 2012-9-9 20:53:50

    使用道具 舉報

    TD-初級熟手

    Synchronizer

    Rank: 6Rank: 6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3-5-17 00:00:03
  • 簽到天數: 20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捐助勳章

    8#
    發表於 2012-9-9 20:58:33 |只看該作者
    7冇指向性....

    btw

    一些不一定是粗口的字眼,我們會根據[語境意識]進行判斷
    例如:
    A唔小心做左D 負面既野/爭論時.
    B說:7/7.7/on?/8-1/on_/76/87等字眼

    無端端的情況下打出7/7.7/on?/8-1/on_/76/87等字眼

    以上內容將會判定為粗口

    以上只是例子,是不是粗口請管理員自行判斷(有粗口意向也可用上述方式處理)

    可以ban可以唔ban

    睇個ADM嚴唔嚴咁解

    如果比作2位adm...Skycc唔會ban,但係SNSD100%ban硬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8-16 21:19:40
  • 簽到天數: 12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9#
    發表於 2012-9-9 21:19:58 |只看該作者
    7冇指向性+1

    點評

    Logo:)  甘你一定唔識講粗口A_A  發表於 2012-9-11 20:43:54
    Logo:)  甘你一定唔識講粗口A_A  發表於 2012-9-11 20:43:30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5Rank: 5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8-6-17 09:27:09
  • 簽到天數: 13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0#
    發表於 2012-9-9 21:26:07 |只看該作者
    我到依家仲未知76係咩黎=.=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關閉

    站長推薦

    TD官方facebook專頁已開放
    TheDeath Gaming 官方facebook專頁已開放 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tdgamings 我們會在相關專頁提供本站最新消息, 敬請大家留意.

    查看 »

    GMT+8, 2025-6-18 23:42 , Processed in 0.028185 second(s), 16 queries .

    © 2001-2011 Powered by Discuz! X2. Theme By Yeei!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TheDeath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TheDeath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 。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