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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處理] 投诉管理员Prokwan利用权限蓄意报复永久封禁    關閉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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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2-26 10:52:51
  • 簽到天數: 20 天

    [LV.4]偶爾看看III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4-2-6 14:38:3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Gorthen 於 2014-2-9 07:17 編輯

    02.*遊戲名稱:Gorthen*

    03.*所在伺服器:#7

    04.*投訴對象名稱:Prokwan

    05.*事發時間:2014/2/2 20:11至今

    06.*原因理據:肆意报复永久封禁

    08.是否原諒被投訴者?否

    09.*聯絡方法:论坛



    http://thedeath.org/forum/forum. ... &extra=page%3D1


    经过:本人前次投诉,已经成功并且记录再案了,然进入服务器仍被封禁,后来论坛询问理由,Prokwan以BUG武器等级,并未上报为由。



    现整理本人理由如下:



    1.武器等级BUG这件事情,从开服以来已经出现过无数次,然而未有任何人、管理员上报故障申报区,并且也未有任何公告,此为一

    2.本人自申请账号以来,武器等级就是这个样子,并没有刻意隐瞒过,何谈利用?第一次发现时也在公屏上面说了,当时正有管理在场,却无问及。此后只要有人问及,本人都会如实回答,当然这也是去年的事情了。而今年开服后,本人也无数次提及,尤有被以作弊为由封禁之前,在狙杀N王失败后,主动说出了AWP100级,有机会之类的话,而Prokwan也在场,并无反应,此为二

    3.武器等级虽然BUG,但却不是人为控制的。像Prokwan所说,本人一定有其他100级武器的账号,但事实上本人没有。而本人也并不知悉降级的方法,此为三

    4.Prokwan刚刚被本人投诉过,该人曾以作弊为由,无凭无据将本人永久封禁。而且当时曾以该人没有动机为由,投诉失败。后虽然成功,但是Prokwan再以此从未出现过的理由为由提出永不解封本人,而事实上从未有人因武器等级BUG而被封禁过。这正是蓄意报复,之前所说的没有动机封禁本人更是无稽之谈,此为四


    以上,根据服务器规定,故意利用服务器BUG,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封禁。而本人并无”故意利用“BUG,诸位管理员更是没有任何人在之前对此事进行过诸如警告之类的事情。更重要的是,从未有此先例,而故障申报区也并没有人报告过这个BUG,更没有管理对此进行公告。本人不是第一个人,也不是最后一个。Prokwan因为旧怨故意报复而对本人永久封禁,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本人投诉管理员rokwan故意利用权限来进行打击报复行为











    要封禁我,你首先给我拿出来这三条。你说以前有人处理过,那么把处理的帖子发来啊?!!!!或者这位Prokwan还有Green知道了那么多人BUG武器,你给我个理由他只管我的啊?!!!还有你能证明这个BUG是我人为做出来的?不是我故意人为控制何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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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9-8 15:05:53
  • 簽到天數: 98 天

    [LV.6]常住居民II

    Admin 審判員

    沙發
    發表於 2014-2-6 18:14:3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kybutter 於 2014-2-6 23:21 編輯

    E位朋友 你好~ 第一次見面...

    你話你無惡意用bug... 點解有bug 出現果陣你唔上論壇既故障區同我地講呢??

    #7 好似有條咁既rule ...
    22. 不准意圖違規
    罰則:封禁處理
    知情不報.....  不是意圖嗎??

    意圖使用bug 進行遊戲

    你話 果位管理員  係人地bug gun LV 果陣 無做野... 點解你果陣唔cap圖上黎 投訴呢?..   

    點評

    Monkey[未進化]  知不報<---求你中文幾分:o  發表於 2014-2-6 22: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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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3-6-22 15:48:55
  • 簽到天數: 1129 天

    [LV.10]以壇為家III

    板凳
    發表於 2014-2-6 18:29:04 |只看該作者
    召喚season flame 你契仔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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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懶
    2013-6-2 10:50:08
  • 簽到天數: 13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地板
    發表於 2014-2-6 19:13:09 |只看該作者
    反駁
    第一:
    http://thedeath.org/forum/forum. ... ;highlight=BUG%2BLv
    http://thedeath.org/forum/forum. ... ighlight=%237%2Bbug
    http://thedeath.org/forum/forum. ... ighlight=%237%2Bbug
    請問以上是什麼?是我看錯了嗎??
    由此可見以前一直有人申報過而且是你因能從中取利沒有向管理員申報,此為你的犯罪動機

    第二
    本人在上任後從沒有留意到全部玩家,所以你聲稱說自己在公頻上講過,有沒有證據

    第三
    我可以證實此必為人為控制方可做到,但自會向上層演示一次
    而條件必定為有一個帳號有相同等級的槍械。對,你可能沒有,這意味住你的電腦曾經有一個有相同等級的帳號登入過,但該帳號的持有者未必是你,即共用帳號,明解?可是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我暫且不理會

    第四
    本人正是要刻意封禁你但原因不是你所講的報復,而是本人認為你刻意犯案,意圖違規,知情不報罪加一等因此正正是要封禁你

    以上,根據伺服器規定管理員有最終決定權加上意圖違規即可封禁永久,因此本人決不會解封,更加會在未來數日演示一次使用此BUG,以小人之腹度君子之心令我哭笑階非,封禁犯罪玩家被投訴刻意報復,希望所有管理員不要因怕麻煩或被秋後算帳,投訴而把刻意搞事的臭屁玩家放寬懲罰,必需要嚴厲打擊犯罪玩家


    點評

    -Private  正字刑警做咩事  發表於 2014-2-8 14:00:43
    C-virus  哭笑非 (皆)  發表於 2014-2-7 22: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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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7Rank: 7Rank: 7

  • TA的每日心情
    奮鬥
    2023-8-11 19:52:27
  • 簽到天數: 2660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5#
    發表於 2014-2-6 20:22:52 |只看該作者
    以小人之腹度君子之心令我哭笑階非

    哭笑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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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2

  • TA的每日心情

    2014-2-26 10:52:51
  • 簽到天數: 20 天

    [LV.4]偶爾看看III

    6#
    發表於 2014-2-7 12:15:5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Gorthen 於 2014-2-7 12:21 編輯
    Prokwan 發表於 2014-2-6 19:13
    反駁
    第一:
    http://thedeath.org/forum/forum. ... ;highlight=BUG%2BLv




    第一,三个ost只有一个是讲武器等级的,还真亏你能找到,反正我是搜了武器 BUG,没搜到。你翻了一晚上才翻到说明整个故障申报区也就这么一个了。既然你找到了那么就拿这个例子来说说。这个贴子里那个Newbie明确的说了他也是,那么敢问他是否被封禁了?故障申报区就这一个,而事实上后面不了了之,说明管理对此事是默许的。第二个ost讲高职,下面有人提到他应该BUG了武器等级,但是同样不了了之。由此可见,所谓利用BUG一事纯属无稽之谈。

    第二,以前的证据没那么容易找,但是最近我肯定不止一次提到过。这点你可以问最近在服务器里的人,比如too bad,Assasin,VIP-BossXXXX,feynman等几个200级最近登陆过服务器的人,肯定有人看到过。而我是登陆不了服务器,自然找不来人。如果你并未询问而否定了这点,那么可见你根本无权作为一个管理。

    第三,你知道怎么做到,说明你早知道此事而未上报。而我是从来不知道怎么弄出来的,说利用BUG的,到底是谁在利用?说共用账号,更是可笑。

    第四,你认为我“刻意”犯案,可有证据?我就这么一个号,注册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而你本身知情却不报,反来诬我?而且你是管理,到底是谁罪加一等?

    更可笑的是,那位Green已经亲自实践过了。



    Gorthen 發表於 2014-2-6 14:05
    很不巧,您这位Green就在场,虽然他可能不记得了,是去年的事情,虽然不 ...

    敢問去年前我在場時你的id ?

    不過我想說這個bug我有親身測試過 ,

    我槍械並沒很高級數 , 曾經有一次我進#7 以分身去抓外掛時 ,

    無聊買了一堆槍 然後留意到某幾把槍械是跟我正身完全一樣等級的 .

    其後都向ProKwan提及過 , 但只要分身多於一個其他都無法再造成這個漏洞 ,

    不過更早期 論壇那位justforfun3在遊戲跟我提及 , 他一堆人物帳號都有相同的槍械等級 .

    所以我並不確保有另外的方法可以重覆造成分身有這個bug .

    重點是如果你有這樣的槍械bug , 必先同ip地置內曾經有另一個同樣槍械等級的帳號登入過 .

    最後要說的是 , 在遊戲經常提及自己有bug槍的玩家 有8成都是有正身及被封禁過 ,

    自己創新id的大有人在 不過無需要向你提及是誰 就這樣 .



    说了半天,只说出两点有用的,就是他以前知道不止一个人有这样的BUG,而且恐怕他们也没有上报故障申报区,但是没有任何人被因此而封禁过。第二就是他以前也利用过这个BUG,而你Prokwan也知情,而你们也没有上报故障申报区,更不可能因此而被封禁,也从来没有公告过。


    以上,身为管理员知法犯法,知情不报,却反来诬陷不知详情不明真相的本人恶意利用BUG,实属恶人先告状,颠倒黑白。

    點評

    `NewBie  PS:我的武器 BUG (FIXED)  發表於 2014-2-7 14: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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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6Rank: 6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懶
    2013-6-2 10:50:08
  • 簽到天數: 13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7#
    發表於 2014-2-7 22:04:08 |只看該作者
    這個是Green回的
    80%自稱有bug槍的玩家 , 都是曾經被封禁過或者開過分身才會造成 .

    我開分身 = 為了抓外掛取證而不被發現 , 試問我分身現在還有玩 ? 有超過10級以上 ?

    我發現有bug槍已私底下跟相關管理員商討 , 但我沒利用分身有這個bug從而獲得任何利益 ,

    再看看你自己 你發現有這個bug 更公然說出來 還繼續使用 請問差別在那 你懂了不 ?

    有沒有上報 管理員之間的事並不需要玩家知情 ,

    在很早期伺服器未被攻擊前 , 高層曾約我在rc開了一個會議 ,

    也有談其#7 相關情況 當時ProKwan由於有事情做 所以不得前去 ,

    我回報的情況大致上在人數及地圖方面等小問題 ,

    另外因為其他管理員不在 所以bug等問題未必能提及或者上報 ,

    再者 在你投訴ProKwan那篇濫用權力封禁的文章之中 ,

    他有提及一篇文章 不知你看了沒 ?

    http://thedeath.org/forum/forum. ... ;highlight=BUG%2BLv

    已有人聲稱 bug槍 = bug , 發現了應其回報 , 而不是繼續使用更大條道理說出來 .
    --------------------------------------------------------------------------------------------------------------------------
    已經解釋了我們沒有知情不報,而是一早商討過的

    好了換我解釋
    第一:你例出了許許多多的玩家聲稱自己BUG了槍械而管理員不了了之,好的這樣吧,你看看他們的回帖日期和我申請管理員的日期吧
    再者,以上的只是例子有玩家被動/主動BUG了等級,而他們沒有被處分,代表你沒有犯錯?我們自會追查他們,從而然之他們是否BUG了我們會查緝,而你卻是明顯地知情不報,因能從中獲利因此使用此BUG,所以我封禁你你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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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2

  • TA的每日心情

    2014-2-26 10:52:51
  • 簽到天數: 20 天

    [LV.4]偶爾看看III

    8#
    發表於 2014-2-8 11:53:02 |只看該作者
    Prokwan 發表於 2014-2-7 22:04
    這個是Green回的
    80%自稱有bug槍的玩家 , 都是曾經被封禁過或者開過分身才會造成 .

    我也回复他了你自己看。

    至于你们一早商讨过,你们两个人互串口供什么的,有意义么?事实上你就是没有上报,这才是现实。

    第一,你也知道那很早了,那你看看当时管理员怎么处理的?再者说来,你申请上管理员,就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你在开我的玩笑?

    再者,我也是“被动”BUG了武器等级,他们没有错,我怎么就有错了?你会追查他们?可是你做了么?事实上你没有,而你在这件事情之前根本没有做过任何相关的努力,至于查缉什么的,现在说的怪好听,不过就是为了封禁我找个借口而已。我什么时候明知不报了?多少管理员在场的时候我都说过无数次这个事情,怎么叫做从中获利?你封禁我?你不过就是强词夺理,强加罪名,这不是用管理权限公报私仇么?这不是滥权?


    说来都可笑,为了封禁我,你连这种下滥低级扯淡秀下限的借口都找来了,可见你根本无资格作为一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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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5Rank: 5

  • TA的每日心情
    無聊
    2013-7-31 00:38:04
  • 簽到天數: 95 天

    [LV.6]常住居民II

    9#
    發表於 2014-2-8 13:16:0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wingsky 於 2014-2-8 13:17 編輯
    Gorthen 發表於 2014-2-8 11:53
    我也回复他了你自己看。

    至于你们一早商讨过,你们两个人互串口 ...


    大哥 你該驗驗頭腦了 .

    什麼叫互串口供 ?

    你那天被封禁我又不在場 , 又不是我封禁你 .

    甚至我上線時間都只是看一下玩家有沒犯事 ,

    我跟ProKwan這幾天聊的對話 沒幾句 , 論壇短訊pm一樣可以提供 .

    連我們最常聊的地方 rc都沒上了 真的還虧你想得出互串口供這笑話 .

    連玩家都看到他在遊戲叫我 我也沒時間去回覆 我甚至連admin指令都快忘光了 .

    我自己的事都不搞還跑去搞你 ? 你是有病了對吧 ? 憑空想像那麼多 .

    以前的管理員怎麼辦事我們不清楚 ,

    我們做事一向有自己的作風 也不需模仿別人過往的處事手法 .

    總之一切依隨#7 的規條加以處理 .

    你還不知道自己錯在那 ?

    知情不報 使用其漏洞獲取個人利益 ,

    ProKwan說了會追查那些玩家 可是那些玩家現在還有在玩 ?

    甚至我們上任時 他們也已經接近沒在上線 , 你跟我談這個 ?

    總之他們以後還會上線 我們自會追查不用你費心 okay ?

    喔 你說說跟那位管理員說過啊 ?

    又說我了喔 ? 我沒記得你就找玩家來證明去年你有跟我回報過 ,

    反正你說玩了不久 這一年時間都是我跟ProKwan還有另外兩位管理員在管理而己 .

    說說看是誰啊 , 你那麼多證據證明自己 我倒很想看看你還有什麼說話要說 .

    還有 你那種疑心病該治一下了 , 說真的 ..

    沒那個閒去搞你這個 ____ 空白自填吧 你覺得自己是帥哥也可以填進去 你認同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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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k: 4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8-8-16 23:08:47
  • 簽到天數: 20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0#
    發表於 2014-2-8 13:32:3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jijiv 於 2014-2-8 13:45 編輯

    想问一下#7已开回??

    點評

    wingsky  開了好幾天 詳情請看論壇上方 伺服器狀態 .  發表於 2014-2-8 13: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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